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有哪些?
(一)协议转让,通过股权转让、增资等方式进行。 这种方式是较常用的手段之一,其特点是没有特定对象,不进行公开竞价,而是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自行协商价格和条款;
(二)拍卖,在拍卖会上进行现场竞价。这种方式适用于已有一定数量投资者意向的并购项目,可以吸引更多的买方参与,实现溢价成交。但应注意选择有实力的中介机构办理,确保程序合法有效。 (三)招投标,通过发布公告等方式,邀请众多投资者参与投标,按照投标情况进行转手交易以确定最终投资方。这种方法与拍卖有一定的相似之处,都是通过现场竞价的方式决定投资权归属,不同的是招投标方式的受众范围更广,没有指定购买者,只要是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均可参加投标。
合同转让。
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由合同转让,完成股权转让的手续,并履行工商变更。如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提交审批部门批准等。 以合同方式转让股权,是股权转让中最常见的类型。
拍卖转让。
如公司解散时,清算组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停止清算,并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应当作出是否破产的裁定。裁定宣告企业破产的,应当在10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财产需要拍卖的,清算组应当委托拍卖行进行拍卖。以拍卖方式转让股权的,其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破产清算过程。
赠与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经全体股东批准,可以分别转让其出资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依法律强制执行程序转让。
以诉讼强制执行手段转让股权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的股份,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执行,被法院裁判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转让股权,包括《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执行程序和《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