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有募集期限吗?
在证券投资基金发行过程中,需要经过两个阶段,即发起设立和上市交易,这两个阶段的实现过程各有不同。
1. 基金发起设立的程序 依据目前我国的基金业立法体系,证券投资基金发起设立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设立、核准、备案以及基金份额的发售。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方面需要由基金管理人向监管部门提交设立基金的申请文件;另一方面,也需要以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本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基金份额,并募集资金。
当相关监管部门对基金管理人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有关规定的,会作出核准发行的决定,并以批准文件的形式确认;而基金管理人则应当在收到批复文件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手续。待基金份额发售完毕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通知监管部门,以获取主管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至此,一只新基金才算正式成立。
2. 基金上市交易的程序 对于新成立的基金而言,其最主要的流动性来源便是基金上市交易。从国际经验来看,一旦某只基金满足一定的条件,该基金便可向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申请,将其所管理的基金资产按一定价格进行变现,将资金提入市场进行交易,从而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
一般情况下,满足上述条件的基金只需具备以下条件即可申请上市:
① 成立满6个月;
② 单位净值不低于1元;
③ 基金规模大于5000万元;
④ 基金盈利且分红超过1次;⑤ 基金公司合规运营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而在实际操作中,上述条件并不绝对。例如对于“单位净值不低于1元”这条准则,便存在着“破发”的特例情形——也就是当基金市场出现大幅下跌时,基金的净值也可能低于1元。虽然这种概率极小,但却是现实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