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黑户口什么实施?
根据《北京户籍管理制度》,非京籍人员子女需在京入学须具备四方面条件—— 一是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有关规定;二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三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四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同时,该《办法》还对每项条件的认定标准予以明确。 以住房为例,自2014年3月31日后,申请家庭未享受过政府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
而在就业社保方面,2014年3月31日前申请人或其配偶已连续五年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另外,自申请人提出落户申请之日起至取得本市户籍期间,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一致,不得中断。
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京籍人员子女,学校应开具《回函》,告知学生家长暂缓办理转学手续,待符合条件后再行申请办理。 对于因特殊原因耽误申请的,例如疫情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提交材料等情况,学校应当向区教委备案,并在补交相关材料后继续审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