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怎么查证?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申报缴纳税款,并办理汇算清缴;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一)纳税人报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复印件。 7.注册地址证明 (产权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8.租赁合同复印件。 9.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税务机关核实的资料
1.审查企业的计算是否正确,填报是否齐全;
2.检查企业申报的项目、资料与税务登记是否相符;
3.审核企业财务核算是否规范;
4.核对企业财务报表的数据和会计凭证等资料是否一致,并实地核查相关项目的真实性 。
查企业所得税时应注意的问题
区分不同性质的支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检查时要注意将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投资性支出、劳动群众的福利支出区别开来。有些支出既属于收益性支出又属于资本性支出,要注意划分界限,要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准确判断。
注意不同企业的起征点。要分清被检查的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等。因为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只有国有、集体、私营等内资企业在计税时按计税工资和规定比例在税前分别扣除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没有上述的扣除规定,上述费用应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科目核算;同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无论盈亏与否,均可按10%和1.5%在税前扣除作为职工奖金和职工福利费,而内资企业没有此项扣除规定。再有,外商投资企业从开始生产、经营牟利年度起按“两免三减半”的规定实行税收优惠(包括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而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必须是设在国家确定的独立地区和国务院批准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生产、经营的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不注意上述的区别就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检查,必然会违背企业所得税法以及相关的税收法规的规定,造成检查结果不准或错误。
正确区分计税工资、应付福利费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企业支付的工资在计税时不得超过计税工资,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计税工资与会计工资不同,会计工资是指已实际发放给企业职工的、包含在“应付工资”科目中的实有额度的工资,并且实际上支付的会计实职工资在企业所得税前也是可以据实扣除的。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只要未超过计税工资就可据实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计税工资,超过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检查时不能将“应付福利费”发生额与计税工资总额的17%进行比较,因为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职工福利费是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提并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的。同样,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也是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和1.5%计提并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的。
不能用企业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检查结果超过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应就其超过部分及按弥补亏损的规定进行调整;如果检查结果小于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或成为亏损,应按现行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的规定进行调整,但不可用税后利润去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