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缴存靠谱吗?
1、首先,企业年金是在劳动法里明确提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通过立法途径筹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运行,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企业年金就是由上述法规中提到的社会保险基金中的养老保险部分。因此从法律层面来说是靠谱的;
2、其次,企业年金其实就相当于企业为职工购买的一份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补充保障。只不过资金来自企业还是个人需要结合当地政策来看(有些地区企业缴纳费用可以享受政府补贴),但是企业年金属于自愿行为,非强制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为职工选择是否参加以及缴纳比例等;
3、目前企业年金市场处于初级阶段,各个企业的缴纳情况也不尽相同(与行业性质有关,比如保险行业就有行业规定可以少缴甚至不缴)。而且目前对企业年金的监管制度也在逐步完善,所以总体来说问题不大。但是如果碰到那种刚成立不久、注册资本也很低的企业就要小心了,毕竟企业年金属于企业给员工的额外福利,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是很难持续运转下去的。 以上是我的看法,仅供参考!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也开始大幅提升,从而导致企业和个人要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越来越多。比如,1997年,许多地方的工资基数上限只有三、四千元,个人缴费比例为4%,也就是说,个人每月最多只缴纳100多元的退休金。现在工资基上限已经上升到两万元左右,个人缴费还是4%,这样个人每月要缴纳800元,是1997年的8倍。
有些企业效益比较好,已经给员工足额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并且在工资中发放了较高的劳动报酬。这些企业决定,为了给员工再多一些福利,再给员工多缴一些退休金,让员工将来退休时能够多拿一些养老金。由于国家在养老保险之外还设立了企业年金制度,因此这些企业就通过建立企业年金的办法来给员工另外缴退休金。
企业年金是建立在企业及员工自愿基础上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有权根据本企业的支付能力决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有权自主选择经办该计划的管理机构。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计入员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实行市场导向的个人帐户管理,按照不同期限和不同风险特征投资,增值部分同样记入员工个人企业年金账户。员工退休时,个人企业年金积累总额可一次性领取或分期领取。
总的来说,企业年金具有很多优势。首先,企业年金的缴费来自企业,不用员工掏钱,而且个人在领取企业年金时实行税率优惠,因此企业和员工都有积极性。其次,企业年金市场化管理,通过不同的资产组合投资运营能够获得较高的收益,提高退休待遇。再次,企业年金是确定缴费型计划,企业和个人缴纳费用是一定的,退休时企业年金积累额也是确定的,这有利于管理和理解。最后,企业年金是企业年制度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稳定员工,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
国家非常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主要的优惠政策在税收方面。对企业来说,企业和个人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企业年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与税前列支,最高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5%.对个人来说,员工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费用在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12%以内的部分,可以在个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相应扣除。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和个人所缴部分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年金时,个人账户资金根据“国家规定的法定标准”领取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缴付的部分和超过法定领取时间的部分领取时,应按规定领取,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履行民主程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当主要包括:参加人员范围、资金筹集方式、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方式、基金管理方式、领取条件、支付方式等。企业年金方案应当经全体员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讨论通过,不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依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企业年金配备水平、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额,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目前全国没有最低的行业标准。企业年金筹资水平、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额,不得高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高标准。目前只对中直企业和中央行业企业有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