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族企业有哪些?
家族企业的类型有无数种,因为定义的家庭和企业是两个概念。 家庭是企业所有者或实际控制人;而企业,则是依法设立,全部资产由家庭成员投资形成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 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即可认为是家族企业。 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讨论的家族企业多指民营企业。
原因无他,是因为国有企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存在的(少数特殊行业和领域除外)。 而民营企业家这个群体则普遍存在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某个家族的成员。 比如著名的荣毅仁家族、宗庆后家族、李兆基家族等等。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很多家族虽然企业家是家族成员,但这个家族并不拥有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权。这样的企业并非家族企业。
比如马云创立阿里巴巴集团的时候,他的父亲马法堂持有阿里巴巴4.3%的股份,但并无实际权力。而马云本人及其家族也不掌握阿里巴巴的实际控制权。马云创立的阿里巴巴并非家族企业。
同样的道理,柳传志创立的联想集团也是如此。 联想的创始股东有三人,分别是柳传志、朱昭阳及孙宏斌。其中柳传志与朱昭阳为柳氏家族成员,孙宏斌不是。 但从股权结构上看,孙宏斌所持有的联想股份比柳氏二人更多一些。而且在公司早期,孙宏斌的权限也大于柳氏二位。所以当时联想的实际控制人应为孙宏斌。
而在1997年,孙宏斌因违法乱纪受到制裁之后,柳传志才逐渐掌控了联想。所以1997年之前,联想也不是家族企业。 同样不是因为家族成员身份就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家族企业。恒大集团虽然张氏父子为第一大股东且共持50.1%的股份,但其余几个主要股东却均为恒大员工持股会。这种形式的企业在《公司法》上属于一种例外情况——“其他形式的合伙企业”。
这类合伙人虽然是企业股东,但是并不参与企业管理。他们只是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或者合同关系取得收益并承担风险。这类企业虽然不是家族的,但却具有家族企业的许多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