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筹备期不作亏损吗?
公司成立前,即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费用,应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按照规定在开始经营之日起分5年(新准则规定)或10年内摊销(旧准则)。 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筹建期发生亏损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等
如果企业筹建期发生了一些费用,而以后的生产经营又无法得到补偿,这种支出的发生就等于直接给企业造成了损失。对于这种非正常性的损失,按规定应列入企业的当期损益。这样,企业就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来反映这种因筹建而产生的损失。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所有费用都要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包括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和支出、不是投资者本人负担的费用和支出、不能确认为收入的支出以及不符合开支范围的支出等等。
一、属于投资者的个人消费及借款的支出
二、不属于投资者本人支出,而是用于企业开展业务的费用
三、不能确认为营业收入的支出
四、不符合开支范围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