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如何应对企业破产?
谢邀~ 这个问题问得真及时,昨天刚和某银行高层讨论过这个问题(非银监会领导,普通一级分行行长)。 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还是比较弱。。。主要表现在对客户风险的把控上。
按照监管要求,企业贷款的资产负债率不能超过75%,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额度不能超过不良资产的100%(这个比例比较低了,美国是200%),并且不良资产不能全部冲减呆账准备金(虽然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实际操作中监管比较严格)。
另外,银行对企业融资是有杠杆率的限制的,一般来说,大银行的杠杆率要求会比较松(600%-700%),小银行会比较严(400%,比如城商行、农商行),股份制行介于中间(500%左右)。 什么是杠杆率呢?用大白话说就是你能借多少钱,你的存款除以你所有的资产(包括贷款和其他资产),如果杠杆率高说明银行资产利用效率高,收益高,但是如果出现风险,损失也成正比。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大部分贷款都是贷给企业的,2013年底企业贷款余额为258万亿,占银行总负债的79.1%,也就是说,银行大部分的资产都压在了企业身上。 如果一个企业破产了,欠银行的钱不还,银行首先会减计甚至冲销坏账准备金,减少银行的损失,同时向人民银行申请征信撤销,公开信息披露,让这个企业经营信息处于公众面前,接受社会的监督。
但是如果这个企业破产了,而且还欠很多银行钱,那么就会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个名单除了公示外,还会影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个人信用记录,个人信用记录会列入央行征信体系,今后大家办理消费信贷、信用卡分期等业务时,有可能会受到歧视或更严格的审查。
当然,如果是生产经营中出现困难,暂时还不上贷款的,经银行催收后,仍然还不上的,银行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先进行诉讼,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钱偿还,那么银行也只能自认倒霉,损失掉了这笔钱。 但如果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故意转移资产,逃避银行债务的话,银行可以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恶意转移资产,违反《合同法》第74条规定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与其成员之间关于转让资金、财产的协议,以此追回被转移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