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风险形成原因?
1 行业特点所致。众所周知,建筑产品是一种耗用劳动力的资本品,具有“生产效率低、质量可靠性差、个性化强”的特性,加之我国现行的工程计价方式采用的是按照概算定额估算,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这些因素使得工程造价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主观断定的空间,从而造成招投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对风险的估评不够充分,给今后的施工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2 市场行为不当。主要是指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不平衡引起的恶意竞争,一些施工单位为了抢生意,不惜一切代价,甚至连成本都忽略不计,这种极端短视的行为势必会给企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还有就是投标阶段的串标、围标,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一旦得标,势必埋下隐患;
3 法制意识淡薄。主要表现为某些施工单位无视法律的存在,故意拖欠民工工资,借以要挟发包方提前支付工程款,或者承包商不按约定提供材料设备而以次充好,给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还有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转包分包业务甚至故意串通分包商骗取建设单位的资金;
4 内部管理失当。主要体现在企业对项目的管控不力,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执行走形式等导致的内部腐败,偷工减料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