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业信息是什么?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目前我国的企业信息分为五个维度,即:
(一)设立、变更和注销;
(二)股东及出资信息;
(三)社保相关信息;
(四)知识产权;
(五)涉及行政处罚等其它信息。 以上五种信息中,前四种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企业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负有法定义务将其全部披露在相应网站上供公众查询;第五种信息属于行政机关依据职权调查获得的行政记录信息,具有公法上的属性,不属于“谁主张,谁举证”范畴,行政机关可以据此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中,设立、变更和注销信息又被称为基础性信息,是工商部门依法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众可以随时查阅。
而股东及出资信息和社保信息由于涉及到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工商部门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十五个工作日)予以保密。但股东及出资信息一旦发生了变更,则工商部门必须在变更行为完成的30个自然日内通过网站公示新信息,且工商部门必须提供从成立至今的全部完整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股东及出资信息部分,不仅包括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地,还包括股东出资额、股东出资方式、股东认定日期等内容,而且这些内容必须是依法进行了登记的详细信息。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内容与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