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屋大修怎么列账?
1、“企业房屋大修,该资金支出应如何列账”首先应该搞清楚是哪个部门的房屋需要大修(毕竟是大修,一般情况小修小补就不用如此费事),然后根据部门归属列出对应的账务处理;
2、“维修费用支出后,是否必须进行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特殊情况例外,如:严重超出预计使用年限且客观原因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但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3、“在计提折旧时是否应该考虑已提减值准备金额?”不应该考虑已经提取的减值准备金额。 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五条 企业发生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
第六条 企业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除本办法第六章规定不予扣除的项目和外,均以专项申报的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材料,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扣除处理。
第十二条 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不能充分表明其符合免税条件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税金额。 第十三条 对纳税人申报的资产损失,税务机关应当视情况进行审核、调整,并在确认纳税人的资产损失真实、合法以后,作出退税或者不予退税的决定。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房屋建筑物大修),应在会计上进行账务处理,纳税申报时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予以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税前补充扣除。同时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允许弥补的财产损失,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受到的损失而形成的财产损失。
企业发生的逾期贷款利息支出,如果属于财产损失,则不属于应税项目,不应作为当期应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作为“其他应收款”,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当期应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