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属于企业人员吗?
首先,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会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可以决定任命同一人同时担任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 但这样操作有个前提,就是该股东会是合法设立的,做出的决策是有效的。 否则,你就只能另选他人了。 其次、关于监事的报酬问题,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无权要求支付报酬。因为,监事是公司法定的高管人员,其职责是根据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和经理班子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由于他们执行的是公司赋予的权利,所以没有报酬。 但公司为了激励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可给予适当的补贴。 第三,作为高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应该由公司承担。
第四,根据《公司法》第54条第13款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发生上述情形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时,股东有权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五,实践中,有些公司的监事同时还是控股股东,这时就需要特别注意,在行使职权时,需要特别慎重,避免利益输送或其他违规情况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