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最多可以贷款?
各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有所不同。以下是各地具体的计算公式:
1、北京: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公积金缴存余额 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 借款人配偶所在单位代缴余额]×40×n (n为缴存年限,1.5<n<5,取整数)。例如:若一个缴存职工已连续缴存公积金100个月,公积金缴存余额2万元,在此期间公积金账户共计入20万元,则按公式计算,该职工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金额约为32万元(20万元×40%×4)。
2、山东:贷款额度=收入×1500×贷款年限。其中“收入”指借款人及参贷成员月工资额;“1500”是为调整系数,即收入的15倍,是“收入”与“年限”的乘积系数。
3、青岛:贷款额度=家庭月总收入×40%×12×贷款年限。例如:若一缴存会员家庭月总收入为9000元,则其可获得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 9000×40%×12×15=648000元=64.8万元。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可申请的最高额度为45万元,仅父(或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缴存基数在2004元以上的可申请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
4、河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收入×还贷能力系数×贷款年限。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5、吉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12(月)×贷款年限+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其中n为存贷系数,住房公积金存贷系数将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归集和使用情况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现行存贷系数n=1。
6、湖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 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0.45×12×贷款年限。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5%。
7、湖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 6个月×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8 (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 6个月×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8,其“×8”为倍数。“公积金缴存余额”指申请贷款时职工个人账户内的余额,“月缴存额”指职工当前正常缴存的月单位缴存额与月个人缴存额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