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固定资产怎么分类?
根据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特点,工会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等9类。其中:
1、房屋及构筑物是指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房屋包括办公用房、宿舍用房、食堂用房、仓库、文博用房、礼堂、锅炉房、配电房、车棚、浴池、厨房、职工活动用房等;构筑物包括道路、挡土墙、纪念物、水塔等。
2、通用设备。通用设备是指办公和事务用具设备。包括文印和照(摄)影设备、通讯设备、电器设备、计算机设备、体育器械、生活设备等。
3、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是指用于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职工疗、休(疗养)院、体育场馆、职工培训基地的专业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文物、文博单位的陈列品。
5、图书。图书是指藏书、专业期刊等。
6、家具、用具和装具。家具、用具和装具包括桌、椅、柜、沙发等家具及被服等用具、装具。
7、动植物。动植物包括属于固定资产的牲畜、花卉、植物、观赏鸟。
以上各种设备的零部件,凡不是以设备形态存在的(如单独的镜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鉴于工会目前的管理现状,为了有利于基层工会的管理,对不能达到一般设备的低值易耗品,原则上也要按固定资产管理,今后根据管理基础的逐步健全,管理条件的逐步完善,可以逐步纳入低值易耗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