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兑换外汇限制吗?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我按照不同的主体来解答一下。 1.非金融企业(NFP) 以贸易项下进行外汇结算的非金融企业,一般受交易限额的限制比较多。例如,进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每笔汇兑额度一般不能超过等值5万美元;而超过100万美元的企业,单笔额度通常是不超过等值10万美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限额只是银行单笔为NFP客户办理外汇买卖业务的最高限额,并不表示NFP客户一次性结汇或购汇的最高限额就是这么多——只有当银行实际收款/付款的金额小于该单笔最高限额时,才需要向监管机构外管申请审核。
2.金融机构(FNP) 以投融资为主的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汇的收付,相应地也会受到一定限额的影响。目前,我国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外汇管制政策有所区别,对于从事国际收支和外汇业务的外贸信贷、外贸保险和企业财务公司等实施较宽松的额度管理,而对于开展离岸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和经核准的基金管理机构等则实行较严格的额度管控。 对于一般性贷款及融资,根据原外管局发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成员管理办法》规定,各主要成员机构的年度外汇资金交易额度原则上应控制在其等价货币资产规模的2倍以内,对于少数规模较大且有特殊需求的市场参与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进一步提高其外汇交易额度。
3.个人(P)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中国境内公民以投资为目的,购汇总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用于其他目的的,每人每年只能购买20万元人民币外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