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红个税怎么计算?
目前我国的股票红利所得税率为10%,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股票股利和持有到期取得的利息收入,都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及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于20%的所得税税率。 因此对于持股期限超过一个纳税年度的股东,其取得的股票红利收入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对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股东所获得的现金红利,则无需纳税,上市公司也不必替这些短线投资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举例来说,如果某人投资某股票1年,分红时获得现金红利5万元,那么他需要缴税的金额为:5万x20%=1万元,而如果他仅持有该股票1个月就出售了,那么上市公司将无需代为扣缴任何税费(但要注意,这个5万元的分红可能是已经扣除了税金的,实际纳税人可能比上述计算的金额会少)。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6 年9月8日起,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个人股票期权试点办法中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发生了一定变化: ①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个人转让股票时不纳入应纳税所得额,即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中,员工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购买公司股票后,在限售期内,如果将所拥有的股票转让或者出售是不用交税的。但是需要注意,只有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才免征增值税(详见下文介绍)。
②从2017年开始,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在行权时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直接由上市公司代为扣除。
综上,我们建议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应尽量拉长持股期限:一方面可以避免20%的高税负;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市场短期波动带来的影响。同时,我们还注意到我国正在积极探讨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免征个人所得税,相信这将对未来国内股权激励计划的蓬勃发展起到积极作用!